蔬菜餐饮认定著名商标条件适当倾斜
作者/来源:每日商报 发布日期:2006-08-07 点击:1944
今后省著名商标认定标准将向农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倾斜,有利其申报。这是日前记者从我省工商系统推进品牌大省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省工商局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专业户、农民个人生产经营的蔬菜、干鲜瓜果、小农土特产品等农产品以及知名度较高农产品,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时,适当倾斜,农产品证明商标可优先认定省著名商标。
对旅游服务业、餐饮业、中介服务业等第三产业,重点加以扶持和鼓励;鼓励优质、高知名度房地产企业申报省著名商标。
省工商局负责人还表示,省工商局将支持驰(著)名商标企业采取连锁经营、授权经营等方式进行商号运作,允许品牌加盟企业在其店牌中使用被加盟企业的商号,充分开发商号权的经济价值。运用知名商号认定和保护体系,重点加强老字号的保护,弘扬传统历史文化品牌,并大力支持和鼓励老字号作为商品注册,实现老字号品牌与商品品牌、服务品牌保护的统一性。引导企业实施商标与商号、域名同名注册一体化战略,加强整体保护。
本站免责声明:
- 凡本站注明“来源:某某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或其单位所有。
- 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有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