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域名权遭遇商标权
作者/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日期:2006-10-04 点击:1918
近期,关于COM域名仲裁的争议案频频爆出,COM域名遭境外掠夺的话题不绝于耳,域名权益保障问题成为中国企业及公众关注的一大焦点。
记者发现,美国国家仲裁法庭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数据显示,2000年以来由这两个机构所裁决的近120个涉华案件里,共有113个被判转移,最终成功“突出重围”的仅有7个,成功保住域名的注册者比例不足一成。从被转移的COM域名案例分析看来,绝大多数的投诉都是利用自身拥有的商标权,诉称被投诉方的COM域名恶意侵犯知名商标权利,从而强行夺走与投诉企业名称、品牌“搭边”的COM域名。
由于COM域名过度保护商标权,导致域名注册者丢失域名。对这种侵犯到注册者权益的结果,媒体及大众纷纷质疑,国外法律专家已经指出,仲裁机构对商标权的过度保护,已经严重侵害到域名注册者的权益。据悉,由于COM域名受美国机构管理,适用的是美国法律,在对待中国注册者与美国公司的时候,仲裁机构难免会习惯性地倾向于保护美国公司的商标,中国注册者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姜晓亮表示,现有商标多是由通用的单词构成(英文或商标权人的本国文字),商标法保护的是可以使商品或服务免予混淆的文字、图案或者其组合,不保护商标权人对其商标上通用文字的独占权,就如“长城”汽车并不拥有对“长城”这两个汉字或拼音的独占权。如商标权人主张对其商标上的通用文字享有独占权,禁止他人以通用文字注册域名,是权利的滥用。
因此,国内的一些域名注册商已经有所行动,减少为企业推荐不安全的域名来建设网站。同时,注册商也提醒企业在注册域名时应慎重选择,充分考虑到语言和法律方面的障碍再行选择。而目前COM域名仲裁中对商标权过度保护而引起的域名权保障缺失,更是值得我国有关机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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