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万科”商标侵权案审结
作者/来源:大众报 发布日期:2005-10-18 点击:1240
房地产业的龙头老大、上市公司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注册的“万科”、“VANKE”商标是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近日,该公司诉日照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在日照中院圆满审结。
2005年年初,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现与自己并无任何关联的企业———日照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中含有“万科”商标,另外日照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的域名中,包含了与“VANKE”商标相近似的文字,并且从事商业活动。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发函到日照中院联系要求立案。日照中院以最快的速度进行了立案审查,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日照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双方要求法院主持协调解决此案。
经过承办法官的居中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 日照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限期完成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新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包含“万科”字样,在经营活动及广告宣传中不再使用“万科”名义;
- 日照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日照的主要报纸上刊登更名及道歉声明;
- 日照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5000元。
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请求得到了全面的落实,遂向法院申请撤诉。该公司法务部经理颜雪明深有感触地对法官说:“在我们多年来在全国各地的维权行动中,在维护企业权益方面最好的就是日照。”而日照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经理顾东亮则表示,多亏法院文明办案避免了企业的震荡,多谢法院给补上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这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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