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康
作者/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发布日期:2005-10-21 点击:1196
一场由帅康集团发起的“商标保卫战”终于尘埃落定。记者获悉,帅康集团诉中山市帅康电器有限公司企业字号侵犯商标权纠纷案近日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帅康成为我国厨卫电器行业第一家通过司法途径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品牌。
法庭打出帅康“驰名商标”
很多知名品牌都曾饱受商标被假冒被侵权之害,作为中国规模最大、知名度最高和美誉度极佳的厨卫家电品牌的帅康集团也未能幸免。
2004年1月,一家名为“中山帅康”的电器公司悄然在广东出现,经营范围与帅康集团基本一致。该公司成立后,既在同类产品上突出使用该字号,也使用与帅康集团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在浙江衢州、四川成都、吉林延边、北京等地销售。为此,极具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帅康集团坚决通过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中国驰名商标”则成为帅康集团最具保护力的法律武器。
据了解,中国驰名商标的主要意义是对商标的“超级保护”。按照法律规定,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比一般商标要大。认定为驰名商标,不仅可以打击跨类别的商标侵权行为,而且对使用驰名商标注册企业名称、互联网域名等特殊侵权行为也可追究责任。它甚至可以保护未在中国注册的国外驰名商标不受侵犯,同样,外国也保护未在其本国注册的中国驰名商标。
法院认为,帅康集团拥有的文字“帅康”和拼音组合商标自1994年注册以来,连续使用了十余年,并投入了巨额费用进行持续广泛的宣传,宣传范围覆盖了全国大部分地区,该商标多次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已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声誉,帅康产品的销售额逐年上升,烟机、灶具等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多年来一直名列同类产品前列,符合驰名商标的条件,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认定“帅康”为中国驰名商标。
法院认为,中山帅康将帅康集团的企业名称及驰名商标“帅康”登记为企业字号并在销售上突出使用,是一种傍名牌、搭便车的行为,其目的是借助驰名商标良好声誉为其打开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因此,“中山帅康”明显具有依傍帅康集团及其驰名商标之恶意,客观上极易引起相关公众对市场主体和商品来源的混淆,造成对帅康驰名商标的淡化和商业价值的降低,其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侵犯了帅康集团的合法利益,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此,衢州中院一审和浙江高院终审均依法认定帅康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山市帅康电器有限公司需变更企业名称并不得以“帅康”作为其企业字号,销毁产品、停止侵权并赔偿帅康经济损失40万元。
司法成为“驰名商标”认定新途径根据法院的判决,帅康成为我国厨卫电器行业第一家通过司法认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
据法律专家介绍,认定驰名商标有五大因素,包括商标的公众知晓度、商标持续使用的时间、宣传的程度和范围,这是认定驰名商标的必要条件。新商标法生效后,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已经成为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新途径,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标准和工商部门完全一致,法院认定驰名商标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权威性,且具有最终的认定权。截止到今年上半年,通过司法途径认定了30余家企业的驰名商标,有很多是大名鼎鼎的品牌,如舒肤佳、国美、劳力士、平安、红蜻蜓等。
帅康集团总裁邹国营指出,帅康早已完全具备了中国驰名商标的标准。帅康商标自1994年注册以来,在相关公众中已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帅康烟机连续九年市场占有率位居同类产品第一,电热水器、灶具、烟机都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如今,帅康通过司法途径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不仅可以在国内得到超级保护,而且在国外也享受同等待遇。这对提升帅康品牌影响及大规模进军国际市场奠定了法律基础,他建议更多的知名品牌通过司法途径获得“中国驰名商标”。
法庭打出帅康“驰名商标”
很多知名品牌都曾饱受商标被假冒被侵权之害,作为中国规模最大、知名度最高和美誉度极佳的厨卫家电品牌的帅康集团也未能幸免。
2004年1月,一家名为“中山帅康”的电器公司悄然在广东出现,经营范围与帅康集团基本一致。该公司成立后,既在同类产品上突出使用该字号,也使用与帅康集团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在浙江衢州、四川成都、吉林延边、北京等地销售。为此,极具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帅康集团坚决通过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中国驰名商标”则成为帅康集团最具保护力的法律武器。
据了解,中国驰名商标的主要意义是对商标的“超级保护”。按照法律规定,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比一般商标要大。认定为驰名商标,不仅可以打击跨类别的商标侵权行为,而且对使用驰名商标注册企业名称、互联网域名等特殊侵权行为也可追究责任。它甚至可以保护未在中国注册的国外驰名商标不受侵犯,同样,外国也保护未在其本国注册的中国驰名商标。
法院认为,帅康集团拥有的文字“帅康”和拼音组合商标自1994年注册以来,连续使用了十余年,并投入了巨额费用进行持续广泛的宣传,宣传范围覆盖了全国大部分地区,该商标多次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已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声誉,帅康产品的销售额逐年上升,烟机、灶具等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多年来一直名列同类产品前列,符合驰名商标的条件,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认定“帅康”为中国驰名商标。
法院认为,中山帅康将帅康集团的企业名称及驰名商标“帅康”登记为企业字号并在销售上突出使用,是一种傍名牌、搭便车的行为,其目的是借助驰名商标良好声誉为其打开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因此,“中山帅康”明显具有依傍帅康集团及其驰名商标之恶意,客观上极易引起相关公众对市场主体和商品来源的混淆,造成对帅康驰名商标的淡化和商业价值的降低,其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侵犯了帅康集团的合法利益,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此,衢州中院一审和浙江高院终审均依法认定帅康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山市帅康电器有限公司需变更企业名称并不得以“帅康”作为其企业字号,销毁产品、停止侵权并赔偿帅康经济损失40万元。
司法成为“驰名商标”认定新途径根据法院的判决,帅康成为我国厨卫电器行业第一家通过司法认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
据法律专家介绍,认定驰名商标有五大因素,包括商标的公众知晓度、商标持续使用的时间、宣传的程度和范围,这是认定驰名商标的必要条件。新商标法生效后,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已经成为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新途径,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标准和工商部门完全一致,法院认定驰名商标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权威性,且具有最终的认定权。截止到今年上半年,通过司法途径认定了30余家企业的驰名商标,有很多是大名鼎鼎的品牌,如舒肤佳、国美、劳力士、平安、红蜻蜓等。
帅康集团总裁邹国营指出,帅康早已完全具备了中国驰名商标的标准。帅康商标自1994年注册以来,在相关公众中已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帅康烟机连续九年市场占有率位居同类产品第一,电热水器、灶具、烟机都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如今,帅康通过司法途径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不仅可以在国内得到超级保护,而且在国外也享受同等待遇。这对提升帅康品牌影响及大规模进军国际市场奠定了法律基础,他建议更多的知名品牌通过司法途径获得“中国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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