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连鞍山三地成商标战略示范城市
作者/来源:国家工商总局 发布日期:2010-06-15 点击:1822
6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名单,沈阳、大连、鞍山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全国首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
据悉,首批被认定的国家示范城市(区)共53个,我省沈阳、大连、鞍山入选。这对三城市进一步提升城市企业竞争力、实施商标强市战略具有重大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标志着三城市商标战略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同时,三城市将享受到国家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参与示范城市的商标战略实施培训和交流活动,利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商标局网站为示范城市进行宣传,加大对示范城市民间文化、民俗、自然景观等名称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力度等。国家有关部门还将为示范城市提供有关商标注册信息的统计服务,指导和支持示范城市开展“商标富农”、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等,并支持和帮助示范城市外向型企业解决商标在境外被抢注问题。
导读:
本站免责声明:
- 凡本站注明“来源:某某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或其单位所有。
- 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有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