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严厉查处侵犯涉外商标和驰名商标权益违法行为
作者/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10-12-28 点击:141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2月28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明确了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强调严厉查处侵犯涉外商标和驰名商标权益违法行为。
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说,下一步,将突出重点工作,严厉查处侵犯涉外商标和驰名商标权益违法行为,切实扼制恶意商标注册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印制商标标志及仿冒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要突出重点地区,以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广东、山东、福建、河北、四川、河南等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商标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还突出重点案件,对已确定的第一批十大重点案件力求取得突破,对第二批重点案件加紧调查取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工商总局决定,利用半年时间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并于11月11日进行了动员部署。
“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据付双建介绍,各级工商机关通过市场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受理投诉举报等手段认真开展案件排查工作,积极办理总局督办案件和本地确定的挂牌督办案件,查办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案件查处成效显著。
截至12月20日,各级工商机关共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56个,吊销营业执照39户;已结案侵权假冒案件5965件,案值7.98亿元,罚没金额5002.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6件;查处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50件,案值6465.1万元,罚没金额138.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957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768.8万元。
本站免责声明:
- 凡本站注明“来源:某某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或其单位所有。
- 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有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