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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猫”侵了“兰猫”的权
作者/来源:泉州晚报 发布日期:2005-10-25 点击:1385

持续了近一年的童鞋商标“抢猫大战”近日尘埃落定。被判商标侵权的南安市鸿运制鞋厂向南安市法院行政庭撤销了诉讼,服从南安市工商局的处罚决定。
   
据悉,2004年9月3日,南安工商局接到投诉,称南安某鞋厂生产的“快乐蓝猫”童鞋使用了与其公司“兰猫”相似的商标。工商人员查获涉嫌商标侵权的童鞋200双后认为,“兰猫”商标是依法注册在第25类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南安某鞋厂在至今未获准商标注册的情况下,在同一类商品上使用了与“兰猫”注册商标相近的“蓝猫”商标,其行为已构成侵犯注册商标的行为。2005年2月5日,南安工商局对该鞋厂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标有中文字样“快乐蓝猫”童鞋200双,对当事人处以2万元的罚款。该鞋厂不服行政处罚,向泉州市工商局申请复议。2005年6月21日,泉州工商局对本案举行行政复议听证会,于24日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南安工商局作出的原行政处罚决定。7月12日该鞋厂收到了复议决定书,但仍不服,遂依法提起诉讼。近日,该鞋厂主动撤销了诉讼,表示服从工商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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