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他人设计的试题构成著作权侵权
作者/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发布日期:2005-10-27 点击:8506
林先生是某高校的数学试题组的组长,前不久他发现自己设计给学生的一套课外辅导试题竟然出现在某本数学参考书上。后来,他打听到是同事王先生将试题私自出卖给某个出版商。
林先生觉得此行为侵犯了自身的著作权,于是将王先推上法院。王先生觉得很委屈,他认为考试题并没有构成著作侵权。
点评
广州市律师协会谢建东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就设计、创作过程来看,如果每一道考题需付出创造性劳动才能完成,其具有独创性,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应受我国法律保护,由此汇编而成的整套试题也应受到我国法律保护。我国是《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的缔约国,因此,无论这种试题的设计者是我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还是外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我国均有责任对此类作品提供法律保护。
林先生觉得此行为侵犯了自身的著作权,于是将王先推上法院。王先生觉得很委屈,他认为考试题并没有构成著作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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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律师协会谢建东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就设计、创作过程来看,如果每一道考题需付出创造性劳动才能完成,其具有独创性,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应受我国法律保护,由此汇编而成的整套试题也应受到我国法律保护。我国是《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的缔约国,因此,无论这种试题的设计者是我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还是外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我国均有责任对此类作品提供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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