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
作者/来源:海峡都市报 发布日期:2005-11-24 点击:805
“金门高粱酒”继在厦门、泉州和福州成立3家专卖店后,11月21日“金门高粱酒”商标正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准予注册,并颁授注册证。昨日,金门县副县长杨忠全、金门酒厂总经理王毅民等在“金门高粱酒”厦门专卖店举行庆祝仪式。这是第一例在祖国大陆以地名注册的台湾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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