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注“想唱就唱” 商标局已受理
作者/来源:东南快报 发布日期:2005-12-19 点击:1046
因超女而声名大噪的“想唱就唱”一歌歌名,被扬州一市民申请注册商标。昨天上午,申注者王先生告诉本报,该商标已被国家商标局受理。
王先生介绍说,受今夏“超女”PK的启发,他萌生了注册“想唱就唱”商标的念头,并于8月底正式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类别为饮料和药品。目前他已收到商标局注册申请受理通知,若注册成功,他将考虑和别人合伙生产“想唱就唱”牌饮料,或将商标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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