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闲置3年就作废
作者/来源:华西都市报 发布日期:2006-03-15 点击:832
成都一商标投资者成功拿下青藏系10余商标,将有望获利数千万元的消息后,引发成都市民的强烈兴趣,市民纷纷致电各商标事务所欲投资商标。为此专业人士提醒:“青藏系商标虽然潜力巨大,但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仍风险巨大,不要轻易介入。”
昨日,至少有十多位成都市民询问商标投资事宜。成都一商标事务所负责人也透露,昨天上午该事务所的电话几乎被打爆,全是询问青藏系商标注册的事情。
抢注商标是否违规?针对市民这一提问,成都市工商局商标分局局长袁蜀泉明确答复,商标法对此并无任何禁止性条文。“在中国人的经济伦理中,抢注商标行为是负面的,但国际通行的市场规则最大的特点恰恰是鼓励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自由竞争,所以,商标抢注或商标经营十分流行。从某种角度讲,商标抢注或商标经营,是对漠视知识产权的惩罚。”川内一知识产权专家说道。
“但商标战略注册是一件高智力,高风险的事,一般市民最好莫轻易介入。”昨日,袁蜀泉就其“风险”分析道:“就申请程序而言,任何人都可依照《商标法》,申请注册任何文字和图案商标,但此后要经过三个月的公告期,其间任何相关个人或团体都可以向该商标提出异议,过了公告期无争议的就可拿到商标注册证,但此后还有可能出现商标争议,有可能进入诉讼。此外,根据《商标法》第44条规定,注册商标若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商标专用权将被撤销。这就意味着,即使你拥有了的商标,也必须3年内出手,否则花的钱就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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