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商标被发现 “双鸭”举报“小鸭”
作者/来源:潍坊晚报 发布日期:2006-04-10 点击:771
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自家注册的商标竟被贴到了其他厂家的产品上。日前济南洗衣机厂将一纸举报信送至潍坊市奎文工商分局,投诉山东小鸭集团电工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使用该厂的“双鸭”商标。
据介绍,“双鸭”商标为济南洗衣机厂所有(注册号为3438430 有效期自2004年8月21日至2014年8月20日)。该商标注册后,只以排他许可使用的形式(即唯一许可)许可山东小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太阳能热水器等产品上使用。然而,最近济南洗衣机厂销售人员在潍坊市场上发现,山东小鸭集团电工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双鸭”商标生产和销售太阳能热水器产品。为此,3月31日该厂有关负责人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请求依法予以查处,停止侵权行为。
接到举报后,潍坊市奎文工商分局商广科执法人员经过仔细排查,于次日上午对位于福寿东街上的一家商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结果在地下展厅内发现了8台太阳能热水器,其外包装上标注为“山东小鸭集团电工有限责任公司”,箱体上附有“little duck”字样的两只小鸭图案。于是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批涉嫌假冒商标的热水器进行了封存扣押。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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