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被抢注商标 航空公司一笑了之
作者/来源:天府早报 发布日期:2006-04-10 点击:763
“空姐”二字被注册成商标了?昨日,专程从资阳赶赴成都咨询商标事宜的注册人刘青表示,他将会把商标卖给服装和鞋帽生产企业。对此,国航西南公司和四川航空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则付之一笑。
刘青说,从1998年起,他就在成都做服装生意。2004年3月,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结识了一个商标事务所工作的朋友,在朋友的启发下,他萌发了将“空姐”二字注册成商标的想法。2005年5月12日,他正式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空姐”商标,申请的服务类别为服装、鞋类及婚纱等,2006年3月,“空姐”商标图像正式进入公告期。“空姐这一职业是极具魅力的职业,一想到‘空姐’二字,就联想到了美丽。”刘青认为,“空姐”这个商标的潜在意义也是“美丽”,他准备将商标卖给服装和鞋帽生产企业,让更多的人体会“美丽”。
“实际上,空姐用我们的专业称呼应该是:女子空中乘务员。”国航党政办的易先生说:“虽然对于航空公司来说,并没有‘空姐’二字的保护权,但将其注册成商标,我个人认为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而川航企业文化部工作人员则对此付之一笑,“将这样一个职业名称用成商标,并不能体现自己的企业文化和企业产品的实际价值,应该说实用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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