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工商分局在对5000多家经营单位的1100多件商标进行普查的过程中发现,国企、集体企业、私企等各类经营单位在商标的注册、使用、管理方面有许多不规范之处,尤其体现在对商标使用和管理的忽视,不仅造成了商标资源的严重浪费,有时还会引发权利纠纷。工商部门呼吁,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都该高度重视商标,千万别再把商标当“摆设”。
中山工商分局在商标普查中了解到,企业不重视商标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
一是商标管理不规范
某国有企业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该法定代表人只重视有形资产,忽视无形资产,竟不知本企业有注册商标。有的企业商标注册证已经过期,企业的管理层竟毫不知情。大连一家乐器厂由于没有专人对商标进行管理,该厂注册已久且颇有名气的“向阳”商标一直尘封在档案柜里,过期也无人问津。目前,在工商人员的帮助下,该厂才重新办理“向阳”商标的注册申请。
二是商标使用不规范
有的商标注册人对商标使用很随意,没有按照商标注册证注册的文字或图形使用,如组合的注册商标分开使用,分开的注册商标改变结构组合使用;注册的是中文商标却用拼音代替使用,或添枝加叶附以图形、拼音使用等。上述不规范的使用行为在服装加工企业尤为突出。
三是注册意识较强,使用意识较弱
商标的价值在于使用。工商人员在普查中发现,许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注册商标的意识较强,而使用的意识却很淡,导致商标的价值无法实现。某鞋厂虽然为产品注册了商标,但较长时间不用在商品和广告宣传上,商标一直闲置,造成很大的资源浪费。
四是商标注册证所载事项该变更时不变更
由于城市改造、企业改制等原因,企业的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及性质等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企业应及时办理商标注册的变更手续,做到名符其实。如有的企业注册商标时是国有企业,现改制成有限公司,就应该对商标注册证有关事项进行变更。据了解,大连站前电子城的许多企业和业户在城市改造迁移后,就没有人对商标注册证上所载事项予以变更。据商标广告科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这样很容易使商标权利人在主张权利时受到限制,甚至引发权利纷争。
五是许可他人使用商标却不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根据商标法律法规规定,商标注册后允许转让和许可他人使用,但是要依法办理转让手续和进行许可合同备案。但是,许多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商标前未办理许可合同备案手续,一旦注册人权益受到侵犯,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
中山工商分局商标广告科科长刘毅智说,这次商标普查反映出的问题令人担忧。国外许多企业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专门配有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和专业人员,国内企业对商标等知识产权却没有给予高度重视,导致商标在使用、管理上的混乱,对企业自身发展和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都会产生不利影响。工商部门对企业加强宣传、加大规范力度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经营单位自身应真正重视商标等无形资产使用、管理的规范化,才能促进商标这种无形资产发挥更大效应。
作者:刘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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