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公司称拥有MG商标使用权 南汽否认
作者/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日期:2006-04-19 点击:968
南汽收购MG可能又有新的麻烦。据外电报道,一家荷兰公司近日表示该公司拥有在欧洲15国使用MG商标和销售该品牌汽车的权利。这意味着非经其同意,中国南汽集团(下称“南汽”)无权在这些国家销售以MG为品牌的汽车。
这家名为MGRoverNederland的荷兰公司表示,他们拥有的权利覆盖欧洲绝大多数国家,包括比利时、荷兰、法国、意大利、德国、瑞士和俄罗斯等。这些国家是MG汽车停产之前的主要市常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在南汽购买MG之前,这项权利就被转移给了该公司。显然南汽在购买时没有仔细检查这些权利。
不过,针对这家荷兰公司的要求,南汽相关人士昨日表示,南汽拥有该品牌完整的权利,包括在这些国家使用MG商标和销售该品牌汽车。
南汽宣传部部长刘宁生强调没有听说过这家公司,也没有听说过有公司对南汽拥有的MG品牌提出质疑。
而MGRoverNederland公司的经理称,南汽的律师曾经找过他们,但是无法拿出相关证据证明南汽拥有在这些国家使用MG商标的权利。
南汽名爵(MG中文名)公司负责海外市场的副总经理徐军昨日告诉《第一财经日报》,目前MG在英国的工厂还在恢复生产中,而在南京建设的MG工厂尚不具有生产能力,因此MG汽车目前并没有在上述15国销售。这意味着短期之内,这两家公司之间并不会就这一问题发生权利冲突。
据悉,MGRoverNederland公司和MG罗孚前股东凤凰集团存在一定关系。因此外电怀疑凤凰在出售MG时做了一定的手脚。该荷兰公司目前在请专家评估MG罗孚商标的价值,该公司放言说,如果南汽不给出足够的交易条件,他们将考虑拍卖这一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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