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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关注:抢注,并非坏事
作者/来源:金羊网  发布日期:2005-10-24 点击:1159
傍名人傍流行傍上“注意力经济”,但投机行为自有法规约束,知识产权保护人士认为敏感有其意义
   
   
    高山仰止的珠穆朗玛峰,万众瞩目的费俊龙、聂海胜,逝者如斯的高秀敏,炙手可热的超女、大长今,甚至人人喊打的“苏丹红”……这些原本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之所以相提并论,皆因他们全都跟同一个词有关:“抢注”。
   
    此风愈演愈烈,反对声也此起彼伏。有人认为这助长了不劳而获、恶性竞争的风气,有人觉得这说明了商业文化的贫乏。
   
    抢注,到底是好事是恶俗?
   
    抢注者反应快联想丰富
   
    神六珠峰超女都是目标抢注并非新鲜话题,但从未像今天如此引人关注。
   
    中国抢注者的反应之快、视野之广、联想之丰富,让人咋舌。珠峰重测的高度尚未公布,人们已经估计着将从8840到8848所有数字都注册了互联网域名;“超女”出炉没多久,我国目前设置可以注册商标的45大类3000多小类商品或服务已全被抢注了“超级女声”和相关内容,“超女”十强的名字早被抢注一空;航天员刚返回,他们名字的互联网域名就被抢注,英雄家乡的学校、教育基金也正忙着改名,还有不少人对费俊龙的姐夫没将自己的蟹庄顺势改为“俊龙蟹庄”大惑不解……高秀敏的去世催生了“高嗅敏”三个字进入商标注册申请程序,“老鼠爱大米”的走红使得商标抢注者敢以3000万元的价格公开叫卖,甚至有人打起了“苏丹红”这一食品安全杀手、“杰拉华”这一沿海登陆台风的主意!
   
    传媒发达的当今社会,是个巨大的“流行语制造器”。只要某个人、某个词的提及率很高,立刻有人本着“注意力经济”的金科玉律,以各种形式抢搭顺风车。知识产权保护也有好处
   
    国人正从无知走向敏感
   
    虽然抢注风遭遇不少反对,但从事知识产权保护的业内人士却有另一种声音。他们认为,“商标抢注热”反映了国人对于知识产权正在从无知走向敏感,这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起步阶段并非坏事。而且现有的法规程序对抢注有着重重制约,君不见抢注者对于“神六”的追捧比起“神五”时已经大大降温。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只要符合商标法申请标准、出示的申请材料符合格式、申请人证件齐全,国家商标局即会受理该申请,但这距离成功注册一个商标还很遥远。商标的审查过程极为严格,往往要过一年多,才有可能经过初审得到公告;再经过三个月如果没有异议,才予以注册;整个过程需要近两年时间。而现在很多人一递交申请就宣称自己注册了某某商标,完全是一厢情愿地借机炒作。
   
    商标审查自有法规约束
   
    不会任投机者胡作非为
   
    一个商标的注册申请进入到审查阶段,自有法规条款来约束,不会任投机者胡作非为。
   
    例如由广州某商标代理机构经手的一个名为“克林盾”的商标刚刚被驳回,就是因为它与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姓氏过于接近,我国商标注册的审查标准中规定:“与国家、地区或政治性国际组织领导人姓名相同的,不予注册。”该审查标准中还有一条被业内人士称为“兜底条款”的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予注册。”这就把类似“非典”、“苏丹红”这部分明显引人不安或者妨害国家形象等不健康内容的词句统统摈弃在外了。对于恶意抢注者,《商标法》说得很明白:“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对于抢注者而言,注册成功并非终极目的,能够以最大利润将其转让出去才算遂愿。但经过上述层层过滤,一个抢搭流行文化“顺风车”的商标即使抢注成功,至少也还要面临时过境迁、该商标所附着的词句已不再流行的考验。如果三年内无人问津、未有使用,商标局就将撤销其注册商标。
   
    名人谐音需要具体分析
   
    泻停封依能静成功注册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特别廓清,那就是类似“泻停封”(谢霆锋)、“依能静”(伊能静)这样的商标注册成功而又使用到了商品上,是否侵犯了名人的姓名权?
   
    版权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有关的商标代理人认为,只要该商标使用的不是名人的原名、而是以谐音形式作了字面的修改,新产生的词又没有危害到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产生其他不良影响,就没有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
   
    中国文字浩如烟海,而且谐音歧义众多,法律上不可能为了保护某一种姓名组合就限制其他所有可能。比如,去年就有一家企业通过广州的商标代理机构成功申请到“尧明”这一商标,虽然它同篮球明星“姚明”的姓名同音。而“黎明”一词,除了是一位香港歌星的名字,更是一个常用词汇,“黎明”二字早已作为商标被成功注册。
   
    因此,与其一味指责抢注者利欲熏心,还不如提醒权利人来一点超前意识。例如谢霆锋、伊能静如果事先将自己的姓名注册了商标,当他人想以谐音再注册的时候,就很可能因为与现有的商标具有太大相似性而被驳回。
   
    归根结底,商标要真正有价值,必须承载优质的商品;域名要真正闻名,必须提供精彩实用的内容;学校、企业要真正出类拔萃,培养的人才或生产的产品就得质量过硬……而这一切,决不是傍上一个名人、宝地或时髦话所能做到的———在这个硬道理面前,一切狂热或投机都将清浊自现,公众对于各类“抢注”事件的关注或忧虑或许能够淡去那么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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