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差构成商标侵权险赔八千
作者/来源:长江日报 发布日期:2005-11-14 点击:914
李忠良日前终于弄明白一个算式:“新农”牛肉+面≠“新农牛肉面”。
李忠良是蔡甸建新市场内的牛肉面摊主,日前却突然接到工商所通知:责令立即停业,理由是其构成商标侵权。
原来,新农牛肉面馆供应给他“新农”牛肉(牛骨头),而没供牛肉面,而他擅自用“新农牛肉面”的招牌招揽顾客,侵犯了商标权,对方要索赔8000元。
后经工商居中调解,李忠良与面馆签订了“新农”牛肉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这才免去了8000元的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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