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腾讯奇瑞“QQ”之争》报道了关于腾讯公司和奇瑞公司正在针对“QQ”商标进行磋商的事件,当即被国内多家网站转载。其中在新浪网转载后的“评论”栏目里,截至昨日下午5时30分,已经引起了多达13页的网友评论,众多网友给出了不同的回应。
文章刊发后,腾讯公司与奇瑞公司仍不愿对媒体透露任何内部消息。腾讯方面有关人士只表示,腾讯“为全面保护好腾讯QQ品牌,将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打击各种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的违法行为”。
本报昨日采访了深圳法律界知名人士,对于奇瑞QQ是否涉嫌侵权的问题,法律专家意见不是完全一致。
两个“QQ”混淆的可能性不大
深圳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学博士、副教授朱谢群表示,他个人认为奇瑞QQ对腾讯QQ“会造成混淆的可能性不大,因为两个不在同一个行业”。
朱谢群分析,腾讯公司如果想要申请更高程度的保护,也就是跨类(不同类别——记者注)保护的话,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奇瑞公司使用“QQ”商标的行为“会或可能会”对腾讯公司造成伤害。朱谢群介绍,在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中,跨类保护主要是针对那些“让用户或相关人以为后来的企业与前一个企业(驰名商标的权利人)有某种联系或特殊关系,如有投资、赞助关系等,而这种认知会对驰名商标的权利人造成损害”的情况。而在中国,要求则更高一些,“只要后来的企业有可能会对驰名商标的权利人造成损害”,驰名商标的权利人就可以申请提供跨类保护。朱谢群认为,“不管怎样,腾讯都要给出证据来证明奇瑞已经或可能会对自己造成损害才行。”
驰名商标可申请跨类保护
广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律师协会理事、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律师崔军认为,如果“腾讯QQ”被认定为是驰名商标,那么就具有被跨类保护的资格,奇瑞就有可能涉嫌“侵权”。因此“腾讯QQ”能否证明,“奇瑞QQ”在2003年面世前,自己就已经是“驰名商标”成为关键点。
崔军分析,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保护注册商标主要是保护同一类商品或近似的商品,也就是说,不能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商标,而判断的根本标准是“不要给用户或相关人造成混淆”。但他同时表示,“中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更大一些。”也即中国对驰名商标有特殊的保护——可跨类保护。
因此,如果腾讯要起诉奇瑞,有关部门或有关法律首先就要认定腾讯“QQ”是否是驰名商标。“我个人认为,确定‘腾讯QQ’在‘奇瑞QQ’2003年推出时是否已经是驰名商标就显得非常重要,这个时间是关键点。”崔军介绍,在以前,驰名商标的认定需要企业在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进行申报后认定才可,而现在中国的驰名商标认定已经与国际接轨。“在发生纠纷时若要起诉对方或要求撤销对方的商标使用权,原企业首先就要被认定为是驰名商标。而驰名商标的认定目前有一系列评估的指标,例如历史(诞生时间)、地域情况、宣传力度(如花费了多少广告宣传费)、在相关人员中的知名度、以前是否作为驰名商标被保护过等。不过这种认定只是针对个案认定,不是永久性认定。”
崔军最后补充,即便现在“奇瑞QQ”车不会让人对“腾讯QQ”产生混淆,但它也有可能会淡化腾讯QQ作为即时通讯软件商标的知名度,“这样腾讯QQ的显著性就非常弱了。所以保护驰名商标也会从反淡化的角度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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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名商标之争“金蝶”之争
2003年,深圳金蝶软件公司在提交给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商标异议书”中认为,广东企业金蝶实业申请注册“金蝶”水泥管商标具有“搭便车、傍名牌”的恶意,损害了自己的权益。
金蝶实业公司成立于1965年,但他们在第19类(水泥管等)商品上注册金蝶商标时遇到了麻烦。金蝶软件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第一个踏入国际资本市场的国内独立软件厂商。
“佳宁娜”之争
2003年3月,佳宁娜(深圳)投资有限公司以太原“佳宁娜”侵犯了其对“佳宁娜”商标专有权为由,将太原“佳宁娜”告上法庭,要求太原“佳宁娜”立即停止侵权,并要求太原“佳宁娜”旗下4家酒店分别给予深圳佳宁娜15万元的侵权赔偿。
“东海花园”之争
2004年8月,深圳“东海花园”开发商宣布已在广东省的广州、佛山,浙江省的杭州、宁波及山东省的威海5地提起诉讼,诉称5地发展商冠名“东海花园”的楼盘商标侵权。2002年,东海公司曾对“东海花园”商标进行注册。
“香榭里”之争
2004年11月,深圳“香榭里”状告上海“香榭丽”商标侵权官司,以深圳香榭里的败诉暂告一段落。
“香榭里”商标品牌最初是由深圳市美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深圳福田区农园路全资开发的楼盘。深圳美地置业特意于1999年申请注册了“香榭里”商标在第36类(不动产)中的中英文商标(中文“香榭里”,英文CHAMPSELYSEES)。然而,深圳美地后来发现中国与“香榭里”品牌相同或近似的房地产项目有近50个,惟一不同的就是房地产开发主体不同。
“万科”之争
2005年10月底,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科房产)状告上海万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其企业名称中有“万科”字样,涉嫌商标侵权。万科房产要求万科投资改名并索赔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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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跟帖“QQ”之争
昨日,本报报道在新浪网转载后,记者收集了一些网友评论,发现观点各异。
赞同腾讯
新浪网友10:46:35
如果没有腾讯QQ,大家对奇瑞QQ估计也就没有什么印象了,从这方面讲,奇瑞QQ的业绩,腾讯QQ功不可没。
新浪网友15:20:52
确实有点打擦边球的感觉,我们这边都把那车叫QQ了。
新浪网友12:11:46
个人感觉,奇瑞还是沾了腾讯的光,因为QQ早在奇瑞推出奇瑞QQ之前知名度就非常高了,很多人能记住奇瑞QQ的产品,和QQ这个称谓不无关系,到现在关于奇瑞别的型号产名我是一个都记不住。如果腾讯在奇瑞QQ使用之前,已经注册和保护了QQ的商标,奇瑞公司应该算是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的侵权行为。
赞同奇瑞
新浪网友14:04:22
呵呵,照这种说法,中兴通讯也要起诉中兴汽车了。
新浪网友11:15:33奇瑞QQ满街跑的时候也给腾讯做足了广告。新浪网友11:16:47
这算哪门子侵权,同名不同行业的产品多了。只是因为他们都不十分出名。不信,大家找个牌子试一下,同名的绝对有好多种产品。
赞同合作
新浪网友14:02:30
我觉得和解实际是个双赢,如果腾讯授权汽车QQ给奇瑞,那么奇瑞就可以利用QQ的类似商标。
这样如果街上跑的都是带QQ标志的汽车,无疑可以很好地宣传腾讯QQ;同时由于QQ标志的存在,相信更多的年轻人也会喜欢买奇瑞QQ。
当然以上的假设是腾讯将来不会造汽车。新浪网友14:39:49
我们来假设,假如没有QQ,可能奇瑞QQ没有这么好卖和出名,假如奇瑞只叫做奇瑞,或者奇瑞QQ什么的,可能也没有现在这么红火。
那么是谁造就了QQ,品牌的意识是无所不在的,我们需要培育更多这样的品牌,让这些品牌得到大家的认同和喜欢……
新浪网友15:56:06两家完全可以借品牌优势合作。新浪网友15:42:27合作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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