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

注册商标请拔 4001-858-996

商标注册 - 专利申请 - 软件登记
登录|免费注册|设为首页|收藏本站|联系我们|地图|网址|镜像
大东北地区首家知识产权领域大型资讯平台,请记住网址:http://www.dltm.cn
商标要闻商标转让注册指南法律法规经典案例商标展示书式下载商标知识
热点导读 什么是商标大连商标注册程序商标注册时间及各类进度大连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暂行办法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商标在线咨询:商标咨询如何选择商标代理组织?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中国最有价值商标500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的好处精品商标设计欣赏商标业务收费项目及清单
您的位置: 首页»资讯平台»商标要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最高判死刑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最高判死刑
作者/来源:unknow 发布日期:2005-09-04 点击:1711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6月2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有三大类罪名,其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包含九个罪名,其法定最高刑一般为无期徒刑。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
沈德咏说,依照中国刑法的规定,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处理涉及三大类罪名:一是侵犯知识产权罪。二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司法实践中,有的被告人既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又将此假冒商标用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如伪劣药品或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有毒有害的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等。依照刑法理论,这种行为应作为牵连犯,适用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包含九个罪名,其法定最高刑一般为无期徒刑。其中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均重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三是非法经营罪。
今年上半年,人民法院审理的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均比去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原因就是以这两类罪名起诉审理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大幅上升。
2打印文档  r关闭窗口  5返回顶部      7 上一篇下一篇 8

info本站免责声明:

  • 凡本站注明“来源:某某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或其单位所有。
  • 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有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站联系。
用户登录面板
请输入您的用户名:
请输入您的密码:
最新加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