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商标事务所及时提醒了我们,在没有造成大的损失之前重新申请自己打拼多年的商标……”14日,金华市某电子公司负责人这样说。原来,他们公司于1981年申请的商标,其间经过多次企业名称变更、法人变更,并于1993年续展至2003年,之后,公司一直没有及时办理续展手续。经北京量冲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公司的监测发现,该商标已过期两年多,严格来说,他们已经丧失了该商标专有权,不受法律保护。于是,他们于日前重新办理了商标申请事宜。
据悉,中国加入WTO之后,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越来越受到中国企业的重视。其中,商标保护已经成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浙江省,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纷起林立。有关统计表明:截至2005年底,浙江拥有各类中小企业30.41万家,数量占总企业数的99.6%;资产总量35683.81亿元,占全省总资产的82.6%。截至2005年底,浙江省累计注册商标25万余件,居全国第二;驰名商标70件,省属著名商标1300余件,注册农产品商标3万余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2件。
如此一个“企业大省”、“品牌大省”,当然要对商标加倍重视。商标是企业千辛万苦创下的相当宝贵的无形资产,千万不要随意“丢弃”。有人说:“我这个商标已经注册了,已经属于我了,丢是丢不了的。”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同时,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一旦超过宽展期,那么国家商标局对此商标注销,就意味着商标持有人丧失商标专有权。
据量冲国际金华公司国内商标事务部主任夏继硕透露: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靠商标持有人自己把握的,最好是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做专门的监测,以防遗忘或疏漏。像上面那家电子公司,他们的商标已有20多年的历史,具有较大的市场占有率、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一旦失去,将会丢掉辛勤耕耘得来的市场和客户,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在此之前,金华市也有使用有关酒、茶叶、电焊机等产品商标的企业,由于放弃续展权而痛失商标的先例。
夏继硕提醒说,企业办理商标续展手续非常简便,只需带着公章和商标注册证,到专业的代理机构就可办好一切续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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