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英国人在沪制售假冒"强生"
作者/来源:解放日报 发布日期:2006-03-24 点击:839
23日,上海市高院对苏拉杰制假售假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苏拉杰有期徒刑4年、罚金人民币20万元、驱逐出境的判决。
2004年4月,上海森村化妆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旭耀结识英国人苏拉杰后,决定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卖给他。同年6月至11月间,李伙同他人制造了206万余元的假冒强生、海飞丝、妮维雅等注册商标的婴儿润肤油、洗发水等商品,将其中143万余元的假冒商品卖给苏拉杰,由苏拉杰转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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