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石记米粉”这个招牌,对于很多喜欢吃米粉的南宁市民来说并不陌生。近日,一则关于“桂林石记米粉店仅设有桂林一家”的声明在媒体刊登后,引起许多市民的关注。如这则声明的内容是真实的,那么在南宁街头的多家“桂林石记”米粉店会不会是假冒的?昨日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调查。
走访街头:
“桂林石记”招牌已不见
23日上午,中山路的“桂林石记”米粉店门前,招牌上的“石”字已被割下,整个招牌显得很残缺。在新民路的米粉店,原“桂林石记米粉店”的招牌已经撤下,一名工作人员正把新的招牌换上,原“石记”两字已经换成了“奇妙香”字样。
在金洲路上的“桂林石记”也没了踪影,早已换成了“桂林石户”的招牌。
采访中,除中山路、新民路、金洲路的原“桂林石记”米粉店进行更名外,其他路段的原“桂林石记”也进行了改名。
老字号说:
保留追究仿冒者权利
因为石记米粉并未在南宁开分店,为此,桂林市石记米粉店的石老板多次上南宁,与使用了“桂林石记”招牌的南宁粉店老板协商,要求他们更名。
由于南宁商家迟迟不改名,不得已之下石老板只好于近日发表了声明,称“桂林石记米粉仅在桂林市解放西路(微笑堂对面)设有总店一家,此外别无分店……对于仿冒者,本店保留进一步法律诉讼的权利”。
对是否办理了商标注册的问题,石老板称“石记”这个商标没有注册成功,因为她几年前去申请时,被告知该商标已经被一名东北人注册了。
工商说法:
企业名称由注册地使用
“桂林石记”在南宁的工商部门是否进行了登记?23日,南宁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桂林石记米粉店”并未在南宁市工商局登记过,只有一家名为“南宁石记”的米粉店进行了登记,且该粉店开设在石柱岭。
南宁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称,企业名称权一般是按地域来划分的,商家对于企业名称只有注册地的使用权,对于注册地以外并没有任何使用权。如“桂林石记”米粉店的商家,由于没有商标注册,所以该商家只能追究在桂林本地未经许可私自使用该名称的其他商家的责任。如果已注册的商标受到侵犯,商标的使用权人可直接投诉到工商部门。
律师建议:
商家应有 商标意识
对此,南宁迅达律师事务所的罗律师认为,南宁市前期开办的多家“桂林石记”,是商家们擅自更换企业名称的行为。但桂林市石记米粉总店由于未对该名称进行商标注册,对使用该名称的外地商家并不具备约束力,不能追究其法律责任。
律师建议,商家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即创下牌子后应及时申请商标注册,拥有商标权后才会受到保护,才能在全国范围内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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