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是著名的“中国红枣之乡”,与其邻近的中牟县,红枣种植面积也有几十万亩。但就在这片凭借红枣而为种植、加工、旅游观光等枣产业带出名气的土地上,产自新郑的“好想你”红枣产品系列与产自中牟的“真的好想你”红枣产品系列,两种几近相同的枣类食品,却在相距几公里的两地间,为了谁该拥有名副其实的“好想你”商标专利权而打着一场长达4年的官司。
他乡异地“邻里”二上公堂
2006年3月14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商标专利权案。这场官司的主角正是生产“真的好想你”的郑州市帅龙红枣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称帅龙红枣)与生产“好想你”的河南省新郑奥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奥星实业)。
帅龙红枣与奥星实业并非首次在法庭相见,这场在异地他乡的专利权官司,已是两家企业为争夺“好想你”商标而在4年间第二次对簿公堂。
据了解,早在2001年年初,奥星实业以帅龙涉嫌侵犯其“好想你”香烟盒状枣片两项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将帅龙红枣告上法庭。郑州中院经过审理,认定帅龙红枣生产的“忘不了”枣片包装构成专利侵权。
帅龙红枣不服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1年12月,帅龙红枣再次被认定为专利侵权,分别赔偿奥星实业经济损失5000元、1万元。
而就在河南省高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期间的2001年8月8日,帅龙红枣法人代表李书团则以香烟盒状枣片包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食品包装盒”外观设计专利,并于2002年2月27日获得授权。奥星实业当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无效请求,认为帅龙红枣李书团的外观设计专利在申请日之前已经使用,且与奥星实业已经获得授权的香烟盒状枣片外观设计专利近似。
而帅龙红枣也不甘示弱,以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为由,通过专利复审委员会撤销了奥星实业创始人石聚彬一项香烟盒状枣片包装的实用新型专利。
由于香烟盒状枣片包装的实用新型专利被撤销,从此,郑州市场多家红枣加工企业都开始使用并销售香烟盒状枣片包装。
但至此,两家红枣加工企业成了一对“冤家”,知识产权纠纷不断升级。
据介绍,今年3月14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的“真的好想你”商标专利权一案的起因,源于去年12月12日、22日,帅龙红枣先后在北京、海口,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称奥星实业生产销售的“好想你”红枣食品,涉嫌侵犯帅龙红枣“真的好想你”商标专利权。
由于帅龙拥有国家商标局注册的“真的好想你”商标权,两地工商部门当即对奥星实业在当地的多家专卖店进行了查封。封存枣片、枣干、枣粉、蜜枣、枣醋等各类红枣食品价值数十万元。奥星实业向河南省和北京、海口工商部门进行情况反映,指出两家企业的“好想你”、“真的好想你”商标还处在争议、异议期。依据有关规定,奥星实业提供了相应经济担保,北京、海口两地工商部门退还了扣押的产品。
而在北京、海口发生的事件并未就此了结,帅龙红枣随后在北京起诉奥星实业侵犯其“真的好想你”商标专利权,今年3月在北京开庭的这场官司,法庭最终以两家企业商标还处于争议、异议期为由终止了审理。
但一时间,红枣加工行业内传闻已久的同处中原腹地郑州、相距几公里的两个厂家正式对簿公堂,使得围绕“好想你”、“真的好想你”两个商标历时4年的知识产权纠纷终于浮出水面。
四年恩怨源于“好想你”
“‘好想你’专利纠纷还没有最终水落石出,帅龙却到外省市工商部门进行投诉,目的就是要扰乱我公司的正常经营。”奥星实业副总经理石聚领这样看待帅龙在北京、海口发生的事件。
而帅龙红枣负责人李书团也有自己的委屈:“我们合法拥有国家商标局注册的‘真的好想你’商标,对方却一直说我们是恶意抢注,这样做也是被逼无奈。”两家本应“远亲不如近邻”的企业,究竟为何多年来一直存在难以调和的积怨?
两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几乎异口同声:都是因为已经在社会上叫得非常响亮的“好想你”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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