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可作价出资入股
作者/来源:东方网-劳动报 发布日期:2006-04-17 点击:1047
昨天下午,市工商局与浦东新区政府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方惠萍局长宣布,推进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若干工商措施将在浦东新区试行。据了解,推出的4项措施中,两项涉及到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而另两项则有利于新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扩大登记管辖权把包括公有制企业集团和私营企业集团在内的所有内资企业集团,市国资委直接出资的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设立的从事非直接经营活动的代表机构、研发中心及由商务部、市外资委审批的非限制类外资企业的登记注册权下放到工商浦东新区分局。允许商标专用权入股对浦东新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允许商标专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优化外资企业登记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变更登记过程中,实行“一口同步受理,一次核发证照”。提供不良记录信息将被吊销营业执照但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企业、没有践行承诺的企业、严重违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股东的不良记录信息定期提供给市征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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