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0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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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类»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整形用品;缝合用材料
第十类主要包括主要用于诊断、治疗及改善人和动物的功能或健康状态的外科、内科、牙科及兽医用仪器、器械及用品。
本类尤其包括:
支撑绷带,矫形用绷带;医疗用特种服装,例如:压力衣,静脉曲张用长袜,拘束衣,矫形鞋;月经、避孕及分娩用仪器、器械及用品,例如:月经杯,子宫帽,避孕套,分娩褥垫,产钳;由人造或合成材料制成的植入用假体及治疗用具,例如:由人造材料组成的外科移植物,人造乳房,脑起博器,可生物降解的骨固定植入物;医用特制家具,例如:医用或牙科用扶手椅,医用气褥垫,手术台。
本类尤其不包括:
医用辅料和吸收性卫生用品,例如:橡皮膏,包扎用绷带和纱布,防溢乳垫,婴儿尿布和失禁用尿布,卫生棉条;由活组织组成的外科移植物(第五类);医用无烟草香烟(第五类)和电子香烟(第三十四类);轮椅和电动代步车(第十二类);按摩用床(第二十类)。
- 1001外科、医疗和兽医用仪器、器械、设备,不包括电子、核子、电疗、医疗用X光设备、器械及仪器
- 1002牙科设备及器具
- 1003医疗用电子、核子、电疗和X光设备
- 1004医疗用辅助器具、设备和用品
- 1005奶嘴,奶瓶
- 1006性用品
- 1007假肢,假发和假器官
- 1008矫形矫正及助行用品
- 1009缝合用材料
- 第10类»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整形用品;缝合用材料